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13- 耶穌是生命的賜予者與審判者 - 約翰福音 5:15-47

第十三章

耶穌是生命的賜予者與審判者。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做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也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祂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其實我不受從人來的見證,但我說這些話,是要叫你們得救。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你們並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裡;因為祂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望的摩西。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翰福音 5:15-47)

那患病的人一發現是誰賜給他力量,便去通知當局,這或許是出於純粹的無心,或許是他認為當局有權知道,又或許是他以為當局會像他一樣,對這神蹟感到讚嘆,而不至於對「犯安息日」一事吹毛求疵。如果他抱持的是後者,那他顯然低估了那種誠實而虔誠的律法主義者,其遲鈍與自以為是的惡意。「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做了這事。」(約翰福音 5:15)約翰並沒有說明猶太人是以何種具體形式控告主犯安息日,是正式的指控,還是隨意的交談與試探。他更關心的是要完整地傳達主辯護的實質內容。這是主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解釋祂的宣稱;這段與猶太人五分鐘的對話,可能包含了世上所說過最重要的真理。

這段經文體現了以下四項主張:第一,在安息日醫治那不治之症,是祂與父完全合一的結果與展現;第二,賜生命給那無力之人,是祂有權隨己意使人活著的明證或記號,即祂能將神聖永恆的生命,傳遞給所有處於靈性或肉體死亡狀態的人;第三,祂宣稱擁有這至高權柄並非空談,這不僅由神蹟所保證,且有充分的見證;第四,他們拒絕祂及其宣稱的真正根源,不在於他們對神有更卓越的認識或對神旨意有更深的敬重,而在於他們對世俗名聲的渴求。

1. 主對「犯安息日」指控的回應是:「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祂沒有對安息日的律法發表任何評論。祂沒有透過證明這類慈悲之舉是「被允許的」來為自己辯護。在其他場合,祂曾採取過這種辯護方式,但這一次祂站上了更高的立足點。神的安息並非無所作為。神並沒有在安息日停止將生命傳遞給萬物。祂並沒有在安息日的太陽下山前,就停止祝福世人。潮汐起落、草木生長、太陽在安息日與其他日子一樣完成它的運行。「為什麼神不守安息日?」一個挑剔者曾這樣問猶太人。「難道人不能在自己的屋子裡走動嗎?」回答是:「神的屋子就是整個天上與地下的領域。」對神而言,安息日並不存在;這是祂賜給受造物的一項恩惠,因為他們需要它。祂那不知疲倦的慈愛,對於維持萬物的存在與幸福是必要的。耶穌對自己也宣稱擁有這種超越安息日的權柄。祂宣稱祂那不間斷的工作,對世界而言與父的工作同樣必要——或者更準確地說,祂與父正共同成就一項工作,而猶太人所挑剔的這項神蹟,祂僅僅是作為父的代理人而行。

從這番話中,猶太人斷定祂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他們的結論是正確的。只有在理解祂這番話的含義下,耶穌的辯護才具有相關性。如果祂的意思僅僅是說祂在模仿神,且因為神在安息日不休息,所以祂這位聖潔的猶太人也可以在安息日工作,那祂的辯護就是荒謬的。主的意思並非祂在模仿父,而是祂的工作與父的一樣不可或缺,這工作本就是父的工作。我父從起初直到如今都在做事,賜生命給萬物;而我也在同一領域中工作,作為祂的代理人與施恩者,將生命賜給世人。醫治那無力之人的工作,正是父的工作。他們控告祂犯安息日,就是在控告父犯安息日。

但這給了耶穌一個機會,更清晰地描述祂與神的關係。祂宣告祂與神處於如此完美的和諧中,以至於祂不可能憑自己的發起去做那項神蹟或任何其他工作。「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祂有能力去做,但沒有那樣的意願。祂在自己有生命,能隨己意賜給人;但祂與神的共鳴是如此完美,以至於在神不願祂行動的地方,祂絕不可能行動。祂受過如此嚴格的訓練以洞察神的旨意,如此習慣於順服它,以至於祂既不會誤解父的旨意,也不會反對它。就像一個有良心的人在被強迫做壞事時會說:「不,我真的不能做」;就像一個兒子若被指控損害父親的生意,會憤慨地否認這種可能性一樣。「我活著是為了什麼?」他會說,「不就是為了推進我父親的觀點嗎?我父親的利益與我的利益是一致的,我們的觀點與目標是一致的。我不能做任何與他對立的事。」因此,耶穌從一開始就認神為祂的父,並擁有如此真實而深沉的孝子之情,以至於遵行祂的旨意確實成了祂生命的喜樂。

這就是主在第一次有機會公開發言時,試圖向眾人灌輸的觀念。祂不能做任何事,除非是受到對神旨意的考量所啟發。甚至在孩童時期,祂就開始擁有這種孝子之情。「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祂身上最顯著、且祂希望最顯著的,就是完美的兒子身分;將孝子的信靠與責任發揮到極致。正是這種與父完美的孝子合一,使祂的生命變得寶貴、有意義,並與所有其他生命不同。正是這一點使祂成為父完美的代表;使祂能成為神對世人完美的使者,在人面前總是且僅僅遵行神的旨意。祂來到世上不是為了實現任何祂個人的計畫,而是以遵行父的旨意作為祂唯一的動機與目標。

這種完美的孝子之情,無疑根植於子與父永恆的關係中。這是祂在天上已享有的生命,在地上且在新的條件下之延續。既取了人性,祂就只能在該人性所允許的範圍內彰顯自己。例如,祂的啟示並非普遍性的,而是局部的,侷限於一地;祂的人性必然侷限於一地。祂沒有宣稱超越所有人類律法;祂納稅;祂承認合法的權柄;祂並沒有透過超越所有人類軟弱來使人確信祂的神性;祂吃、睡、死,如同普通人一樣。但透過這一切,祂始終保持著與神旨意的完美和諧。這正是祂與普通人的區別,祂在整個人生中始終保持著對父毫無懷疑的信靠與奉獻。正是透過主的屬人意志,永恆之子的神聖意志始終如一地運作並使用祂整個人性。

我們正是從基督這完美的兒子身分中,第一次學到兒子應有的樣子。正是透過祂對父旨意的完美忠誠,透過祂始終如一地將其視為最好、唯一能做的事,我們才開始理解我們與神的連結,並認識到唯有在祂的旨意中才有我們的福分。我們天生抗拒任何非我們自己意志的統治;我們天生沒有那種將神的旨意置於首位的對神的愛。對我們的理性而言,顯而易見的是,沒有什麼比將自己沉浸在神裡面更高尚、更幸福;我們看到,沒有什麼比將神在世上的目的變為我們自己的目的,並去做祂認為值得做且祂渴望做的事,更能提升我們、更能對充滿希望的生命至關重要。然而我們發現,實際採取這種孝子的態度,儘管看起來自然、合理且吸引人,卻恰恰是所有困難中最困難的,確實是生命的爭戰。我們當中有誰能說,我們不憑自己做任何事,不憑自己的意願做任何事,我們的生命完全由神處置?

對於子這份孝子的性情,父給予了回應:「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約翰福音 5:20)。如果我們問耶穌是如何看見父的工作,或者例如,祂是如何看見父希望祂醫治那無力之人,答案必須是:子是透過內在的共鳴來領悟父的旨意。我們在自己的程度上,也能看見神在世上做什麼,並能推進神的工作。但耶穌看見父所做的事,並非僅僅透過觀察神已經做過或正在透過他人做的事,而是透過祂自己對父旨意的內在洞察。透過祂自己的純潔、愛與良善,祂知道父的良善所願。但父在此事上並非被動的,僅僅允許子去發現祂所能發現的旨意。戈代(Godet)用拿撒勒木匠店裡父親向兒子展示他所做的東西及製作方法,來比喻父這方面的積極啟示。然而,這個比喻因為是外在的,容易誤導人的思想。父是透過一個完全內在且屬靈的過程,將祂的旨意與心意告知子。

2. 醫治那無力之人,旨在成為一個實物教學,一個記號,顯示耶穌有權柄將神聖永恆的生命傳遞給祂所願的人。「比這更大的事」——指醫治癱子之外的事——「父要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約翰福音 5:20)。正如透過祂的話語,力量被注入那無力之人體內,同樣,所有聽祂話語的人都將獲得永生(約翰福音 5:24)。正如那無力之人在三十八年的死寂後,因信基督的話語而瞬間獲得生命,同樣,每一個聽見那聲音作為神的話語的人,都獲得了永生。透過那話語,他將自己與生命的源頭連結起來。他變得順服神那賜生命的旨意。

「靈性已死的人如何能聽見並相信?」這才是問題所在。那無力之人如何能回應基督的話語而站起來?這在心理學上或許無法解釋,但幸運的是,在實踐上是可能的。在這裡,正如在其他地方一樣,理論必須服從事實。有一件事是明確的:信心是神聖生命與人類軟弱之間的連結。如果那無力之人沒有信心,他就不會站起來。基督賜生命給「祂所願的」;也就是說,祂賜生命的權柄沒有限制;但祂無法賜生命給那些不願得生命,或不信祂能賜生命的人。因此,必然地,「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耶穌對那無力之人提出問題:「你要痊癒嗎?」透過這個問題,那人受到了審判。透過他給出的回答,他決定了自己是繼續保持死亡,還是獲得生命。如果他當時沒有相信,他就會注定自己陷入永久且絕望的無能。基督的問題審判了他。

耶穌說,正是如此,所有人都因祂在他們中間的臨在,以及祂向他們提供的生命而受到審判。因為父不僅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使祂能以此傳遞生命(約翰福音 5:26),而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因為這些話並不是說耶穌將成為審判者,是因為人應該由一位分享他們本性的人來審判,或者因為他們必須由最聖潔、最有愛心的人來審判——彷彿神自己不夠有愛心——而是如實物教學所顯示的,耶穌作為神的使者出現,並向世人提供永生,祂必然成為審判者。透過成為人子,透過以神那具體化的愛與生命之形式生活在人間,並使神的善意與祂對生命的邀請變得可以理解,基督必然篩選世人,將他們分為兩類。每一個聽見耶穌話語的人都受到了審判。他要麼接受生命的注入並進入生命,要麼拒絕它並留在死亡中。耶穌似乎在說,這種讓你們絆倒、讓你們認為我審判所有人的宣稱是荒謬的人類外表,正是使審判成為我必要職能之一的資格。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我們發現基督說出看似矛盾的話:有時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有時又說「我不審判世界」。祂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賜生命,而不是定人的罪,不是最終將他們與生命和神隔絕,而是開闢一條通往父的道路,並成為他們的生命。但基督的這次降臨以及祂向世人提供的邀請,構成了每一個與之接觸的靈魂的關鍵考驗。審判是救恩的必然伴隨。人的意志既是自由的,就必然如此。而這種在今生決定的審判,終有一天會以最終、不可逆轉、顯明出來的結果呈現。「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 但猶太人自然會說:「這些宣稱是非凡的,且顯然是誇大的。這聲音現在如此平靜地對我們說話,終有一天要喚醒死人,這實在難以置信。我們能帶到法庭上的人,竟要審判所有人,這實在難以置信。」對此,耶穌回答說:「我不指望你們僅憑我的話就相信這些事,但我指出的三項保證,證明了我的真實性。首先是(1)約翰的見證——一個你們曾一度以他的先知恩賜為榮的人,你們曾因神差遣了如此有力且啟發性的使者而歡喜。他全部的職責就是為我作見證。這盞明燈,你們曾因它的光而歡喜,點燃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讓你們清楚看見那現在你們說看不見的東西。但這並非我擁有的最好見證,儘管你們當中那些無法自己看見的人,只要願意相信約翰的見證,或許就能得救。但(2)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約翰說我將作為父的代理人而來。那麼,如果連約翰的話你們都不能信,難道你們不能相信你們所看見的事嗎?這無力之人恢復健康,這難道不是在你們中間展現的神聖力量的一點暗示嗎?我所做的一切工作,難道不是父的工作,是藉著祂的能力並為了祂的目的而做的嗎?我整個生涯難道不是它自己最好的證據嗎?此外,(3)父自己也為我作了見證。祂沒有向你們顯現。你們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但祂的道,祂對自己本性以及與你們關係的充分說明,你們是有的。你們查考聖經,這是對的,因為它們就是為我作見證的。它們是父的道,如果你們聽從了,就會知道我是祂所差來的。如果你們不是只咀嚼聖經的皮毛,數算它的字母並將其佩戴在額頭上,而是透過神的律法,進入對祂在世上目的的共鳴;如果你們透過聖經所告訴你們關於祂的一切,學會了祂的本性,並學會了愛祂,你們就會立刻認出我是祂的使者。『你們並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裡』;你們沒有讓它留在你們的思想中並影響它們;你們沒有咀嚼、消化並吸收它的精髓,因為如果做了,你們就會學會認識神,並在祂裡面看見我。但『祂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那些本應引導他們歸向基督的聖經,他們卻將其用作遮蔽自己、使自己對祂的臨在視而不見的帷幕。耶穌指出了他們的錯誤所在。「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這僅僅是一本書;事實是,生命在我裡面。聖經不賜生命,它們引導人歸向生命的賜予者。你們對聖經那種迷信的崇敬與膚淺的使用,實際上阻止了你們找到它們本意要引導你們去的生命。你們以為在它們裡面有生命,因此不肯到我這裡來。」一本書如果被提升到超越其從屬地位,就可能完全偏離其用途,甚至阻礙它本應促進的目的。將聖經當作基督來崇拜,就是把路標當作了避難所。對聖經有極大的熱忱,卻完全誤解了它的目的,這是可能的;而誤解了它的目的,就會使它變得既無用又危險。將它與基督置於同等地位,是對它、對祂以及對我們自己最嚴重的虧待。許多看似尊崇聖經的人其實是在貶低它;而那些給予它從屬地位的人,才是真正地尊崇它。正如這段經文所顯示的,神在聖經中說話,但祂說話是有明確目的的,即啟示基督;這一事實是解決所有關於聖經與靈感問題的關鍵。

4. 猶太人的不信被耶穌追溯到道德根源。他們似乎對神的律法非常熱心,但在這種膚淺且炫耀式的維護神之舉下,隱藏著一種根深蒂固的與神的疏離,這使他們無法認識神或祂的使者。「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翰福音 5:41)。但原因在於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無法欣賞神聖的榮耀,也無法在看見它時認出它來。當你們的心渴求你們能互相給予的榮耀,當你們的野心僅止於被無知的人稱為宗教的維護者時,你們怎能信我呢?你們已經學會用一種完全虛假的標準來衡量人,因此無法相信那作為透明體、讓神的榮耀透過祂照耀在你們身上的人。」如果有人奉自己的名來,尋求猶太人能給他的榮耀,並適應他們貧乏的觀念,他們就會接待他。但耶穌既是神所差遣的,祂擁有的榮耀在於成為父旨意的完美媒介,做父的工作,從不尋求自己的榮耀。

這就是為什麼猶太人無法相信耶穌的原因。他們對榮耀的觀念是屬世的,他們無法看見並欣賞祂在仁慈行為中所展現的那種榮耀。耶穌的這些話深刻地洞察了不信的永久根源。

耶穌對他們信心的要求確實很高。祂要求他們相信,最神聖的特權——賜生命與審判——屬於祂。但祂給了他們證據。祂只是要求他們相信他們已經親眼見證過的事。祂甚至還沒有要求他們進行推論。祂沒有責備他們看不見關於祂與父永恆關係的含義。祂提出證據「是要叫你們得救」;好讓他們被引導去分享祂所分發的生命;祂哀嘆他們不願相信祂是神所差遣來對世人說生命之話的,儘管祂已經向他們證明了祂的使命與賜生命的權柄。

祂也對我們說話——因為顯然祂在此所宣稱的權柄,並非那種可以隨意給予又收回、對一個時代開放而對另一個時代關閉、在世上展現一次後就永不再行使的權柄。這些權柄不可能賜給超過一位神的使者。假設存在超過一個屬靈生命的源頭或超過一個審判的寶座,是違背理性的。

[15] 同樣,在對觀福音中,猶太人的敵意也被追溯到祂對安息日律法的明顯違背。

[16] 以下對這段辯護前半部分的劃分,可能有助於讀者跟隨思想的脈絡。在約翰福音 5:19-20 中,耶穌闡述了祂與父關係的一般特徵。在約翰福音 5:21-23 中,由這種關係所決定並產生的工作,被概括為「賜生命」與「審判」。這些工作在約翰福音 5:24-27 中展現在屬靈領域,在約翰福音 5:28-29 中展現在物質領域。辯護的第一部分在約翰福音 5:30 以重申祂與父的絕對合一而結束。

[17] 韋斯科特(Westcott)。

[18] 斯蒂爾(Stier)。

[19] 約翰福音 5:32 是否指約翰,非常值得懷疑。我認為它指的是父。儘管如此,耶穌在約翰福音 5:33-35 中,確實將猶太人引向了約翰的見證,儘管就祂自己而言,祂依賴的是更高的見證。

[20] 同樣的思想在約翰福音 5:45-47 中再次被提及。如果你們沒有理解你們每逢安息日所聽到的摩西著作,也沒有領受它們本意要給你們的對神的認識,你們又怎能相信那一位的話呢?祂的降臨本是為了被預備,且祂的身分本應透過摩西所寫的一切以及他所建立的制度而變得容易辨認。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本文文獻)

1. 「靈性已死的人如何能聽見並相信?」:本段反映了改革宗(歸正宗)關於「先重生後信心」的預定論立場;其他宗派如阿民念主義者則主張人需先有回應神的信心,才能領受重生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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